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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全英班)(含時程表、面試名單)

一、指定項目、比例及其進行方式:

1.審查資料(佔甄選總成績比例30%)

2.面試(佔甄選總成績比例30%),分成二部分進行:

(1)數理面向:面試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進行。

(2)英文面向:面試以英文問答。

二、報到時間:112年5月20日(星期六)最遲於個人面試場次開始前30分鐘,逾時報到視同放棄,時段請見面試場次表(上午場下午場)。

三、報到地點:電資大樓工EC5012室(5樓)校園平面圖

四、面試地點:電資大樓工5樓

五、應試注意事項:

◎ 詳閱本校【因應「嚴動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變措施公告】,請考生及家長務必配合。

◎ 建議考生全程配戴口罩,現為防疫期間,家長或陪考人員請盡量勿進入大樓,敬請見諒。

◎ 考生務必全程參與面談,未參加者將不予錄取。

◎ 應試時,請考生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及第二階段應試通知單。

◎ 應試請考生穿著正式服裝。

◎ 參加甄試之考生、家長,如自行開車前往本校,請持「第二階段應試通知單」(可至本校首頁/招生資訊/個人申請入學/報名系統/已完成報名登錄者查詢項下列印),停放於本校海堤停車場(請勿將車輛停放校園內停車格,以免被拖吊),俟活動結束後,向本系行政人員領取停車抵用券,進行停車費用折抵,使用方式請見附檔說明。

◎本校補助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以臺鐵、捷運及公車往返車資為限,持票根實報實銷)及住宿費(1600元為限,持住宿飯店發票實報實銷),請申請補助考生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郵局存簿影本、交通費票據及住宿費票據一併於報到時繳交。

六、學系聯絡人:(07)5252000分機4305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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