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資訊工程碩士班、資訊安全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初審、複試評分原則
109學年度資訊工程碩士班、資訊安全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初審、複試評分原則
一、評分項目、比例及進行方式:
1.初審(50%):學業成績、其他表現。
2.複試(50%),分成二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本系系所簡介、研發成果展示觀摩;
第二部分:基本能力評估及心得報告撰寫:
(1)基本能力評估:25%
(2)心得報告─以中文撰寫:25%
二、公告複試名單:預計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
三、複試日期、時間:108年11月1日(星期五),13:00~15:30
四、報到時間:108年11月1日(星期五)12:30~13:00(逾時視同放棄)
◆基本能力評估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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