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分項目、比例及進行方式:
1.初審(50%):學業成績、其他表現。
2.複試(50%),分成二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本系系所簡介、研發成果展示觀摩
第二部分:基本能力評估及心得報告撰寫:
(1)基本能力評估:25%
(2)心得報告─以中文撰寫:25%
二、公告複試名單:預計114年11月4日(星期二)17:00
三、複試日期、時間:114年11月7日(星期五)預計 12:15~15:30
四、複試報到時間:114年11月7日(星期五)預計 12:15~13:00
五、學系聯絡人:07-5252000分機4305 王小姐
歷年考古題:
114學年/113學年/112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