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分項目、比例及進行方式:
1.初審(50%):學業成績、其他表現。
2.複試(50%),分成二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本系系所簡介、研發成果展示觀摩
第二部分:基本能力評估及心得報告撰寫:
(1)基本能力評估:25%
(2)心得報告─以中文撰寫:25%
二、公告複試名單:預計111年11月4日(星期五)
三、複試日期、時間: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2:15~15:30
四、報到時間: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2:15~13:00(逾時視同放棄)
五、學系聯絡人:(07)5252000分機4305 王珮茹
歷年考古題:
111學年度 110學年度 109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