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返回首頁 聯絡我們  管理介面  English中山大學

 

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

申請資格:

  • 本校非當學期畢業之學士生、碩士生。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
  • 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為前5分之2(40%)以內。
  • 語文標準至少達到全民英檢中級複試通過成績 或相當等級之證明文件或符合申請學校要求。

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10~30萬元為原則
研修期間:1學年、1學期(學季-包含暑期)
研修類型:專業(學分)課程、研究實習
公告時間:99年11月(預定)
收件時間:100年2~3月(預定)
申請單位: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流組鍾惠雯

瀏覽數:
系主任給系友的一封信
新聞亮點
656456456
活動報導
畢業系友聯絡資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