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中山資工專業課程獎勵~10/24(四)
即日起受理「107-2專業課程獎勵」,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月24日(星期四)。
※ 申請資格:本系學士班在校生,惟當學期領有本校書香獎及重修生不適用此辦法,且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 獎勵辦法及名額:
(一)成績優良(7名):當學期修讀本系學士班或研究所
必、選修專業課程至少三科,取三科名次最優專業課
程(須不同授課教師),其名次百分比之平均值為0.1
以內(含),並以申請件評選出各年級前七名。
(二)成績進步(3名):個人學期總成績班排名較前一學
期顯著進步者,均可提出申請,依申請件評選出每班
名次進步最多前三名。
※ 獎勵方式:上述獎勵不得重覆申領。每名成績優良及進步獎獲獎人頒給獎狀乙紙。
※ 有意申請者,請依下列說明申請辦理:
(一)成績優良獎:下載申請表單並完成簽名後,於期限內繳交
至系辦公室(系辦受理單科排名查詢)。
(二)成績進步獎:連同申請表以及檢附經本校教務處證明的歷
年成績單(正本,且須加註前一、二學期之班級排名),於期
限內繳交至系辦公室。
※ 申請資格:本系學士班在校生,惟當學期領有本校書香獎及重修生不適用此辦法,且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 獎勵辦法及名額:
(一)成績優良(7名):當學期修讀本系學士班或研究所
必、選修專業課程至少三科,取三科名次最優專業課
程(須不同授課教師),其名次百分比之平均值為0.1
以內(含),並以申請件評選出各年級前七名。
(二)成績進步(3名):個人學期總成績班排名較前一學
期顯著進步者,均可提出申請,依申請件評選出每班
名次進步最多前三名。
※ 獎勵方式:上述獎勵不得重覆申領。每名成績優良及進步獎獲獎人頒給獎狀乙紙。
※ 有意申請者,請依下列說明申請辦理:
(一)成績優良獎:下載申請表單並完成簽名後,於期限內繳交
至系辦公室(系辦受理單科排名查詢)。
(二)成績進步獎:連同申請表以及檢附經本校教務處證明的歷
年成績單(正本,且須加註前一、二學期之班級排名),於期
限內繳交至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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