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II
【公告】106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II
◎各階段(項目)所佔比例:
◎面試報到時間及地點(逾時視同放棄)
◎進行方式:
◎注意事項:
◎ 應考時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以備查驗。
承辦人:黃莉萍
電 話:(07)525-2000 轉4303
◎各階段(項目)所佔比例:
1.審查資料(30%)
2.面試(70%):
◎面試報到時間及地點(逾時視同放棄)
時間:105年12月17日(星期六)12:30~13:00
◎進行方式:
聽取簡報:
由本系進行系所簡介。
個人面試:
由考生進行口頭簡報及展示。本系將為每位考生安排專屬桌位,
由考試委員共同至到各桌位聽取每位考生簡報及展示6分鐘(包含提問),特殊作品、榮譽事蹟等呈現方式自由發揮。
◎時程:
| 准考證號 | 時間 | 面試項目 | 地點 |
| D34100001~D34100011 | 13:30~13:50 | 聽取簡報 | EC5012 |
| 14:40~15:50 | 個人面試 | EC5007 EC5025 |
|
| D34100012~D34100022 | 13:30~14:36 | 個人面試 | EC5000 EC5026 |
| 14:40~15:00 | 聽取簡報 | EC5012 |
◎注意事項:
本系備有3孔電源插座,其餘所需設備請考生自備。
◎ 應考時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以備查驗。
承辦人:黃莉萍
電 話:(07)525-2000 轉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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