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第 2 學期畢業生離校手續~校、系
一、教務處註冊組:
| * | 104年6月13日起至9月14日止辦理離校之同學,請依離校流程(附件1)、 離校注意事項(附件2)辦理。 |
| * | 研究生請注意: |
| (一) | 七月份前(含)完成口試者,離校手續請填寫「圖書館離校手續單」辦理(如附件3),表單可至圖書館、教務處註冊組或教務處網頁離校系統列印。 |
| (二) | 八月份後(註冊日前)完成口試者,需辦理離校之畢業生,請持原「離校手續單」(如附件4)至各單位辦理。 |
二、本系離校程序:請依本系「離校程序單」辦理完成。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