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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第 2 學期畢業生離校手續~校、系

一、教務處註冊組:

104年6月13日起至9月14日止辦理離校之同學,請依離校流程(附件1)、
離校注意事項(附件2)辦理。
研究生請注意:
(一) 七月份前(含)完成口試者,離校手續請填寫「圖書館離校手續單」辦理(如附件3),表單可至圖書館、教務處註冊組或教務處網頁離校系統列印。
(二) 八月份後(註冊日前)完成口試者,需辦理離校之畢業生,請持原「離校手續單」(如附件4)至各單位辦理。

二、本系離校程序:請依本系「離校程序單」辦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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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給系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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