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公告】104學年度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一、指定項目、比例及其進行方式:
1.審查資料(佔甄選總成績比例40%)
2.團體討論及心得報告(佔甄選總成績比例10%),分成二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系所簡介、研發成果展示觀摩及其他導覽;
第二部分:心得報告撰寫─以中文撰寫
二、報到時間:104年4月10日(星期五)13:30~14:00
三、報到地點:電資大樓EC5012室 校園平面圖
四、注意事項:
◎ 請務必全程參與團體面談,未參加者將不予錄取。
◎ 應試時,請考生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護照)、通過第一階段篩選通知單參加應試。
◎ 參加甄試之考生,如自行開車前往本校,請持<通過第一階段篩選通知單>,將可免費停放於本校海堤來賓收費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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